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7〕10号)文件获悉,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全文有关内容公布如下:
为总结近年来我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取得的成果,鼓励探索,激励创新,全面提升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根据《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以下简称“人文社科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17年度人文社科成果奖申报对象为陕西高等学校的教师、科研工作者(包含离退休人员)独立或主持完成的科研成果。
二、奖项设置
2017年人文社科成果奖拟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和成果普及奖。
三、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1.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适用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的原则。兼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
3.优先考虑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符合陕西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需求的人文社科研究成果。
(二)评审流程。
人文社科成果奖励评审流程分为评前公示、网络评审、会议终审和评后公示。
(三)评审组织。
省教育厅成立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按照教育部和省上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由奖励委员会裁定。
四、评奖学科分类
学科分类包括:1.马克思主义;2.政治思想教育;3.哲学;4.逻辑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管理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心理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港澳台问题研究;25.国际问题研究;26.交叉学科。
五、申报条件
(一)申报学校:陕西普通高等学校。
(二)申报人:成果公开出版、发表或向实际工作部门提交研究咨询报告期间,正式人事关系在我省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合作研究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必须是我省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不得重复交叉申报。
(三)奖项推荐条件
1. 推荐奖项起止时间:2012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1)著作奖(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作品等);
(2)论文奖;
(3)研究报告奖(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4)普及类成果奖(须为著作类)。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可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但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其中某篇论文的作者申请论文类奖励。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篇论文申报。
6.研究报告,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级以上政府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证明其实际应用价值的材料。
7.普及类成果,为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类著作,须提交有关社会效果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领导批示、群众反响等。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非学术研究的著作,如教材和教辅材料、文学艺术类作品。
(2)已获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奖励的成果;
(3)研究咨询报告类无证明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未经第一署名人本人提出申请的成果或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5)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成果。
请各推荐单位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坚持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统一,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遴选申报工作。
六、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的研究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成果完成人须填写并提交《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支撑材料,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并提出推荐名单。
(二)学校应将推荐名单(含成果名称、主要完成人等基本信息)在学校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方可向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推荐申请。
(三)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对各校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审核的成果名单将于省教育厅官网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的成果将由所在高校负责推荐申报,进入评审环节。
七、申报材料
2017年人文社科成果推荐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两个部分,为了保证我院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
申报系统为http://kygl.sneducloud.com“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申报时间须在2017年5月24日24时前完成网络申报工作。
(二)纸质材料。
系统导出《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1式3份。(格式见附件1-2)。
1.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两份(不再退回),论文和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套资料(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2.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佐证材料需要原件(附件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即退回)。
3.推荐高校要对其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初审主要审核:
(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
(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
(4)申报材料、申报手续是否符合本申报通知的规定。
请有申报意愿的老师按相关要求尽快准备材料,按时递交,未尽事宜请与我院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孙煜 82142941 13772071978
科研处
20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