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陕西高校社科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贺杰发布时间:2022-01-07浏览次数:71

各院系、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了解掌握2021年陕西高校科学研究工作现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教育统计管理规定》《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工作指示要求,现就做好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社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校2021年人文社会科学基本情况,包括人力资源、R&D(科研)人员、经费、研究机构、项目、成果、学术交流等,准确、客观、真实填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    

二、工作范围

各院系及各行政部门。    

三、工作形式

鉴于当前我省新冠疫情防控特殊情况,暂不召开统计工作培训会议。请院系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确定本部门社科统计工作人员,填报统计工作人员回执表,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39356392@qq.com。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于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前加入“西音社科统计年报工作群”(QQ群号:209134910),科研处将在社科统计工作群内发放统计附表及培训资料,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协助及答疑工作。    

本年度统计工作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各院系、各部门妥善安排,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于2022年1月2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院系负责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提交科研处审核汇总,并于开学后补交负责人签字、院系盖章的纸质版统计表。


 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处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