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布

关于申报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指南公告

来源:科研处  日期:2024/02/27 

 

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陕西省、西安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安排部署,聚焦中国式现代化西安实践,结合新时代西安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要求,开展基础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为西安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障。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为省级项目。《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针对西安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面向西安地区属地高校、科研机构及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征集选题,通过学科分类、整理、合并、专家遴选等方式进行筛选,并经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领导小组审议,共确定了101个项目指南。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西安行政区域。为提高申报质量,本次申报实行限报,限报指标结合西安地区高校、科研院所的项目申报数量及项目最终评审的质量等因素确定,详见《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指标表》(简称《申报指标表》)。

2.选题必须符合《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指南》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人可以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并在汇总表中明确填写学科分类及指南题目,并只填一项。没有明确的研究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不予受理。

3.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鼓励开展跨部门、跨单位、跨学科的研究;鼓励学者之间、实际工作者与理论工作者之间开展联合攻关。项目负责人的研究专长及前期成果必须与所申报项目的学科一致。

4.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5.具有主持项目研究能力的中级职称人员,须有两名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方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提倡理论研究人员和实际工作部门人员联合申报,促进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有机结合。成果突出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者或者未通过评审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8.申请人作为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主要参与人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主要参与人最多可参与两个项目申报。

9.鼓励35周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积极申报。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者按要求填写《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简称《立项申请书》)及《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立项申请书项目论证活页》(简称《论证活页》)。《立项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中缝装订,本人签名。申报时须提交《立项申请书》2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及电子版。申报人须严格按照指南学科分类、指南题目、研究类型填写,不得随意填写,否则不予受理。

2.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申报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3月11上午11:30前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5-210),同时需电子版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系统,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指南

2.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指标表

3.申请书

4.论证活页

5.汇总表

 

科研创新服务系统登陆方式

(1) 校内网登陆: 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右上角——网通办——业务系统(点击更多)——科研系统——登陆——项目申报——点击申报

(2) 校外登陆: 西安音乐学院官网,点击右上角 WebVPN——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录——项目申报——点击申报。

 

 科研处      

 2024227

(联系人:张璇 孙劭敏 联系电话: 029-88667060)


附件1.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指南.docx

附件2.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指标表.doc

附件3.申请书.docx

附件4.论证活页.docx

附件5.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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