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4-11浏览次数:53

关于开展2019年度

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实施方案》和《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管理办法》,为做好2019年度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组织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境内企事业单位从事与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产品或工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等科技活动,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专业基础扎实、学术思想活跃,具备良好的科研作风和科研道德;

  (二)所从事研究开发领域属于国家优先发展的科学技术领域,并对提高我省科技发展水平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三)被所在单位列为科技创新方面的重点培养对象; 

  (四)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具有较高的科研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已经取得重要科研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承担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以及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项目;

2.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二名)承担过省部级科技计划重大(重点)项目;

3.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前五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二等奖主要完成人(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完成人;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4.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检索系统(如 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CSCD及CSSCI收录的期刊论文不少于5篇;

5.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的科技项目研究成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做出突出贡献;

6.在技术转移和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创办科技型企业;或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装备中成绩突出,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技术服务关系,协助、指导和参与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可与企业联合申报。

、申报方式

(一)推荐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附件1.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申请书(2019年度).doc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需刻录光盘)

(二)请各申请人于4月17日(周二)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教师须如实填写申请书,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科研处)88667060

科研处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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