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项通知

发布者:高贺杰发布时间:2022-04-07浏览次数:86

各项目负责人: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根据我校2021年科研工作计划,现对2021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集中组织评审、结项验收工作(2021年以前未办理结项的校级项目也可提交结项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及时间

2021年批准立项的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集中办理时间截止到2022413

二、结项材料及报送事项

(一)正常办理结项提交材料:

1.《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总结报告》(附件1);

2.文章发表刊物首页、目录以及正文复印件;

3.研究报告(不少于4000字);

4.不低于8分钟时长的音乐或舞蹈作品(音、视频);

5.作品简介。

注:一般项目提交材料1+2;青年项目提交材料1+2+3;创作项目提交材料1+4+5

(二)因故申请项目变更提交材料:

1.《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

(三)报送要求

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

电子材料: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邮箱2361221003@qq.com

三、结项条件及具体要求

(一)一般项目

最终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每篇字数不低于5千字,发表时必须注明“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成果”字样(例:本文为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XXXX》(项目编号:XXXX)研究成果。);

(二)青年项目

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1篇,每篇字数不低于4千字;公开发表论文1篇,每篇字数不低于5千字,发表时必须注明“西安音乐学院校级项目成果”字样(同上)

(三)创作项目

最终成果为不低于8分钟时长的音乐或舞蹈作品,音乐类包括声乐作品(不少于2首)和器乐作品(含配乐),并附作品简介1份。立项作品创作完成两年内,须参加申报各类创作基金项目

未尽事宜请致电科研处,电话029-88667060

 附件1:校级项目结项报告 4.7.doc

附件2:校级项目变更审批表 4.7.doc



   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处

202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