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二十大有关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要求,落实我省打造西部创新高地、加快教育强省和文化强省建设等一系列发展目标和任务,根据我校“十四五”期间科研工作部署,现启动2023年度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内容
项目包含“理论研究类项目”、“实践创作”项目两类,设立申报指南,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根据申报指南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项目计划设立20项,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指南
(一)一般项目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艺术重要论述研究
2、“一带一路”音乐文明交流互鉴研究
3、红色音乐文化研究及陕甘宁边区音乐文化研究
4、周秦汉唐音乐文化研究
5、西北区域音乐及丝绸之路音乐文化研究
6、艺术与科技及艺术跨门类、跨学科研究
7、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研究
8、舞蹈编创研究
9、音乐表演研究
10、舞蹈表演研究
11、影视音乐研究
12、陕西非遗音乐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
13、其他理论研究
(二)实践创作项目
实践创作项目申报以孵化国家艺术基金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类型为目的,作品类型包含但不限于歌曲、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小剧场戏剧、交响乐、民族管弦乐和具有创新性、跨界融合特点的表演艺术形式。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人不设职称或学位限制,凡我校在编在岗专职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均可申报。2020年以前(包括2020年)获批且尚未结题的校级项目负责人、教育厅一般专项负责人不能作为本次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课题。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只能参与两个项目。
3.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申报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本单位以外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吸收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
四、中期要求
项目中期检查内容及审核要点如下:
1.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以附件形式附于表后)
2.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3.项目后续工作计划
按要求填写纸质及电子版《西安音乐学院科研项目中期研究情况简表》并提交附件材料(创作项目提交作品音频或视频或谱例)。
4.中期提交时间:理论研究类项目及实践创作实践类项目提交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五、结题要求
1.理论研究类项目,最终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1篇,每篇字数不低于5千字,发表时必须注明“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成果”字样(例:本文为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XXXX》(项目编号:XXXX研究成果。)
2.实践创作类项目,最终项目成果材料为高清影像资料(视频文件格式为AVI,数据、MPEG 数据、MP4 数据,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1080 或1280*720像素);作品类型为歌曲、合唱,须提交作品歌词和完整乐谱;作品类型为歌剧、舞剧、音乐剧(歌舞剧)、儿童剧、小剧场戏剧,须提交作品剧本;作品类型为管弦乐、独奏曲、重奏曲、室内乐、民族管弦乐,须提交作品完整乐谱。
3.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完成结项验收的,应在2024年5月30日前,向科研处提交《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申请延期。
六、项目及经费管理
各类项目研究期限截至2024年6月30日,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按相关办法做中止处理,取消下年度申报校级项目资格。项目申请书中的经费预算需进行合理安排。
七、申报办法
(一)申报材料
1.理论研究类项目填写《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A3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创作类项目填写《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创作项目申请书》一式十份,A3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2.《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一份。
3.《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编写提纲》一式十份。
(二)报送要求
请于2023年7月3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办公室(5-210),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需上传至科研创新服务系统。
科研创新服务系统登陆方式:
(1)校内网登陆: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右上角一网通办——业务系统(点击更多)——科研系统——登陆——项目申报——点击申报。
(2)校外登陆:西安音乐学院官网,点击右上角WebVPN——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录——项目申报——点击申报。
(联系人:张璇 孙劭敏 联系电话:029-88667060)
科研处
2023年6月19日
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xls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附件3: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实践创作项目申请书.doc附件4: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编写提纲.doc附件5:西安音乐学院校级科研项目中期研究情况简表(1).doc附件6: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