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4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引导和宣传,认真组织遴选和推荐工作,择优推荐我校优秀成果,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严格推荐把关
我校严把推荐关,切实负起推荐责任。认真履行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质量导向和精品意识,严格把好成果的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对申报人参评资格、思想政治、科研诚信等情况和参评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和实用性进行初审,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三、申报流程
(一)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时间为2024年3月7日8:00至3月17日17:00,3月15日18:00后不可新增账号。请各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kygl.sneducloud.com/index.jsp)完成网络申报,3月18日上午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待科研处盖章后领取纸质版。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推荐书原件正本部分pdf版回传系统。申报人须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书中作者排序应与成果实际署名顺序一致,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二)推荐单位审核。网络申报期间,我校科研处按要求对推荐成果进行审核后向省教育厅推荐。重点审核内容是: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成果是否涉及国家秘密;4.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知情同意书、论文发表期刊原件和电子版期刊的DOI验证由推荐单位审核,期刊原件由申报人留存备查。
推荐前应在推荐单位、完成单位、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成果名称、成果简介、完成单位、完成人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处理无异议的成果方可推荐。
(三)推荐函报送。推荐函有我校以正式公文印制,内容包括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附公示截图或照片)、推荐数量、项目汇总表(系统导出加盖公章)。
(四)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网络申报结束后,省教育厅将组织形式审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省教育厅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成果进行公示。
(五)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形式审查结束后,我校于形式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推荐函、通过形式审查的纸质版推荐书一式2份报送至省教育厅科学技术处,所有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四、申报有关说明
(一)已获厅局(市)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可参加本认定。正在申报本年度高校科学技术研究优秀成果的支撑材料,不可再申报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二)申报书附件是支持、证明主件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应根据成果主件内容相应整理。参评成果需提供评价、应用证明等材料,应用证明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有经济效益的“应用证明”须经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加盖财务专用章。纸质版申报书附件总共不超过60页,其中“其他附件”不超过20页。
(三)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版申报书通过“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填写完成,纸质版申报书由系统生成打印完成,应带有水印,电子版申报书与纸质版申报书须一致。同时需要电子版申报书上传至我校科研创新服务系统。
2.纸质版申报书主件与附件材料合订成册,不需另加封面,采用A4规格彩色双面打印,须在首页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成果的一级学科名称。纸质版申报书中盖有公章或亲笔签名的部分(如推荐意见、完成单位盖章、完成人亲笔签名等)须提供原件,可用原件替换电子版申报书对应页面。论文(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咨询服务报告须提供复印件2份,附在《申报书》后统一装订。著作、普及读物类须提供原著3套,须在首页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成果的一级学科名称。
3.申报书盖章、签名后的原件正本pdf版,需在系统关闭前全文上传至系统。须在申报系统附件中上传申报成果电子版全文。
(四)认定工作解释权归省教育厅所有。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省教育厅科技处联系。网络申报技术问题,请与技术支持联系。
技术支持电话:029-87669498
附件: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科研创新服务系统登陆方式:
校内网登陆: 西安音乐学院官网——右上角——网通办——业务系统(点击更多)——科研系统——登陆——项目申报——点击申报
校外登陆: 西安音乐学院官网,点击右上角 WebVPN——科研创新服务平台——登录——项目申报——点击申报。
科研处
2024年3月8日
(联系人:张璇 孙劭敏 联系电话: 029-88667060)
附件:2024年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认定工作实施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