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教育统计管理规定》等要求,切实做好2023 年陕西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工作的部署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陕西普通高校社科/科技统计工作的通知》指示要求,现就做好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社科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校2023年人文社会科学基本情况,包括人力资源、R&D(科研)人员、经费、研究机构、项目、成果、学术交流等,准确、客观、真实填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人文、社科类)》。
二、工作范围
各院系及各行政部门。
三、工作形式
请院系接到本通知后,立即确定本部门社科统计工作人员,填报统计工作人员回执表,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ycxmglk@xacom.edu.cn。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于2023年12月31日前加入“西音科研工作群”,科研处将在社科统计工作群内发放统计附表及培训资料,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协助及答疑工作。
请各院系、各部门妥善安排,确保统计数据客观、真实,于2023年1月10日前完成统计工作。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将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各统计表需加盖院系公章。
附件: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高校社科统计工作人员回执表.xlsx
附件2.西安音乐学院2023年度社科统计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xls
西安音乐学院科研处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