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恪居发布时间:2023-08-23浏览次数:15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陕科诚函〔2023〕382 号),学校启动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研作风学风建设的重要论 述,通过自查清理,压实高校主体责任,削减学术不端问题论文存量,着力遏制增量,增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意识,自觉遵守科研诚信规范,坚守科研诚信底线,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和氛围。

二、 自查清理对象

2018 年1月1日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开展学术不端问题自查和无实质学术贡献挂名清理工作,已完成查处的论文可不纳入范围。

三、 自查清查重点

重点清查范围内论文是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二)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三)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四)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五)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六)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四、组织实施

各单位、各部门是我校科研诚信建设主体,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发挥优秀科学家模范事迹引领、示范作用,结合各校实际,在全校范围开展科研诚信教育。可分三个阶段组织科研人员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工作:

(一)部署动员阶段。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动员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梳理发表的学术论文。

(二)自查核查阶段。统计登记科研人员在核查时间内发表的学术论文,对存在上述六种情况的学术论文进行甄别,提出整改意见。

(三)复核和总结阶段。加强进一步复核,严格审核把关,形成自查工作总结报告。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应组织科研人员积极、有序开展自查清理,并将自查清理工作与警示教育等工作相结合,以查促改, 以查促管。

(二)实行分类处理。对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的,科研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对符合《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或虚假报告的,应按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第三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通报。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本次自查清理工作为契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内控管理,将科研诚信教育纳入学生开学、教师入职第一课,贯穿教学科研全过程,同时加强在科研人员职级晋升、各类科研申报等关键环节开展科研诚信教育。以全校培训、主题研讨、案例宣讲、科研人员自学等方式,实现专项活动对高校科研人员全覆盖。引导科研人员弘扬 科学家精神,坚守优良的作风学风,营造坚持真理、尊重科学、诚信治学的科研环境。

(四)报送日期。请各单位、各部门将自查清理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形成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 3)、问题论文申报统计表(附件 1)、科研诚信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2)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上午12:00前(以上三个文件 word 版形式)发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邮箱kycxmglk@xacom.edu.cn。


附件:附件1:问题论文申报统计表.docx

附件2:高校科研诚信自查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3: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总结的撰写参考提纲.docx


  科研处     

2023年8月23日


(联系人:张璇 孙劭敏 联系电话:029-886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