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恪居发布时间:2023-08-02浏览次数:15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不断提升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进一步调动全社会投身科学传播的积极性,省科技厅组织开展我省2023年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工作。现就高等学校和厅属有关单位评选作品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普作品类别

本年度参评科普作品分为科普图书作品和科普微视频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一)科普图书作品

参评科普图书作品应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确定为全国或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

1.作品要求

(1)参评科普作品的第一作者工作单位或出版机构一般应为在陕单位。

(2)作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

(3)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4)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5)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6)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7)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8)作品应遵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规范使用简体中文。

2.报送要求

(1)参评作品需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推荐作品不超过1部,不受理个人报送。

(2)报送13本(套)科普图书。

(3)填报《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1)和《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我校科研创新服务系统,纸质版材料与图书一并报送至我校科研处项目管理科(5-210)。

(二)科普微视频作品

参评的科普微视频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制作完成并播出的视频作品。

1.作品要求

(1)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利于推动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

(2)作品内容应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宣传《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相关知识与方法;繁荣科普创作,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

(3)作品应在省级、省会城市电视台,国内主流网络平台,主要科技、科普类网站,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等播出。

(4)视频内容短而精,兼具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

(5)视频应由片头、正片、片尾三部分构成,片尾署名应体现作品的权属情况;视频中的文字语言应为简体中文,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配中文字幕。

(6)第一作者工作单位及推荐单位均在陕西。

(7)作者应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具有原创性,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若发现抄袭,取消评选资格并承担一切后果。

2.格式要求

(1)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DV短片、视频剪辑、动画、动漫等。

(2)可通过PC、手机、相机、摄像头、DV、DC、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

(3)格式须为MP4格式,画幅比例16:9,分辨率为1080p

以上,时长为2-5分钟,单个视频大小为100-300兆之间。

3.参赛方式

(1)单位推荐。

我校择优推荐本单位创作的不超过5部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参与评选。作品应由第一作者提交,每位作者仅限提交一部作品;多个单位共同制作的同一部科普作品,应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

(2)社会征集。

为激励社会各界、广大公众参与科普微视频的创作、制作热情,尤其鼓励青少年创作科普微视频,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自荐机构(个人)须为科普视频作品的原创机构(个人),多个机构(个人)参与制作的,须由第一制作机构(制作人)自荐,限1部作品,同一部作品不得多头推荐。

4.报送要求

(1)报送视频光盘或U盘2份(套)。

(2)填报《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附件3)或《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微视频自荐表》(附件4)电子版(WORD版)上传至我校科研创新服务系统,纸质版材料与光盘(U)盘一并报送至我校科研处项目管理科(5-210)。

二、报送形式

请各参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参评相关信息,按要求投递参评作品,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一)科普图书作品

我校按要求报送拟推荐图书作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按照给定名额组织评选,择优推荐至省科技厅参评。

截止日期:2023年8月11日。

(二)科普微视频作品

我校按照科普微视频评选报送相关要求,寄送有关材料至省科技厅参评。

截止日期:2023年8月21日24时。

三、其它事项

(一)评选组织单位将通过主流媒体向社会推介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及优秀科普微视频。并从省级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优秀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及科普微视频评选。

(二)评选组织单位对参赛作品享有展览权、播放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三)参评的科普图书、微视频光盘(U盘)不予退还,请自行备份。


附件:附件1: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2:2023年陕西省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doc

附件3:2023年陕西优秀科普微视频推荐表.doc

附件4:2023年陕西优秀科普微视频自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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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8月2日

(联系人:张璇 孙劭敏 联系电话:029-886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