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度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王恪居发布时间:2023-07-20浏览次数:17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科研项目绩效管理,进一步提升项目研究质量,根据《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和西安市财政局有关要求,拟对2023年度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立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8月1日至8月15日

二、检查方式

采取集中汇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具体项目待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电话通知)

三、检查内容

主要包括:研究方向是否符合要求;研究项目是否按计划开展;研究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阶段性研究成果,成果是否及时转化等。

四、结果运用

对于研究工作尚未启动、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项目,无故没有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采取提醒、警告、通报等方式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计划开展研究。

请各项目负责人将中期检查表于2023年8月19日送至我校科研处项目管理科(5-210),同时将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我校科研创新服务系统。


附件:附件:2023年西安市社科规划基金课题中期检查表.docx


科研创新服务系统登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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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张璇 孙劭敏 联系电话:029-88667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