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工作自评结构的公示

发布者:王恪居发布时间:2024-09-23浏览次数:84


根据2024年8月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陕西省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工作的通知》文件,我校科研处、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按照文件要求与工作流程进行部署。于2024年9月20日,邀请五位校外专家对我校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科研平台进行评审。根据文件要求现将专家评审意见与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专家的评审意见为:

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安音乐学院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有着清晰的学术构架与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国家和陕西重大战略需求开展相关工作,服务于地方以及当代音乐文化建设发展需要。平台定位准确,具有鲜明特色与不可替代性,优势显著,标志性成果独特,有较好的建设成效,学校重视支持,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有条件保障。自评材料齐全、详实、丰富,达到了优化自评报告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西北民族音乐研究中心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科研平台优化重塑工作的通知》工作流程进行自评,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自评报告将上报教育厅。

公示期:2024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科研处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88667060 



科研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