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职业教育法》和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的意见精神,助力我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陕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以下简称“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根据《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合作项目实施办法(试行)》,合作设立陕西职业教育第三方评估课题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1.陕西省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2.陕西省市域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3.陕西省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4.陕西省“双高”院校办学质量第三方评估研究
5.陕西省职业教育发展质量第三方评估指标与评估体系研究
6.陕西职教史(1896-2024)项目申报人在所列示的课题指南中选择题目进行申报,不可自题目。
二、项目申报
本项目为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由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实施,面向省社科界公开申报。项目申报须通过依托单位申报,不受理个人或个人联名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每单位限报 3 项,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同时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
2.已承担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项目,且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3.项目依托单位应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4.各依托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相关条件等,并签署明确意见。
5.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组成专家团队联合攻关,鼓励与省内党政部门实际工作人员共同开展研究。
(二)申报方式
申报项目须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一式 3 份)、《论证活页》(一式 6 份)及汇总表。
三、项目立项及资助经费
本项目由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会同相关专家进行立项评审。主要考察项目综合研究能力,包括课题团队研究人员组成、项目设计、研究方法、预期目标、相关成果等,择优确定立项课题。本项目拟立 6 项,每项资助 2 万元,在项目结项并经专家评审合格后,资助经费由省社科联一次性拨付至项目依托单位账户。
四、项目结项
(一)本项目研究周期自立项发布之日起至 2025 年 5 月31 日,项目成果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体现研究人员较高的研究水准,第 1-5 项选题书面提交3万字左右结题报告及3千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第 6 项选题《陕西职教史》应详实反映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历程,不限字数;电子版同时报送。
(二)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项目结项成果评审,项目评审合格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结项手续。
五、成果使用
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对成果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置权,项目组成员拥有项目成果的署名权。项目组在公开发表与本项课题研究相关的成果时,应注明本课题立项名称及项目编号等信息。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项目时要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二)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根据需要全程参与相关课题研究工作,及时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联、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不定期督导项目进度与研究质量。
(三)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
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报书》视为
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四)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予以撤销:
1.课题研究成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3.研究成果与批准立项的课题研究设计明显不符;
4.结项成果首次鉴定为不合格,经修改后二次鉴定仍不合格。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 3 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联研究项目,其所在依托单位次年项目申报数量将被予以限制。
(五)项目报送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10 点至12 点,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请提交至科研创新服务系统,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kycxmglk@xacom.edu.cn 。
科研创新系统中提交电子版命名方式:
申报书:“姓名+申报书+2024社院统战+项目具体名称”
论证活页:“姓名+论证活页+2024社院统战+项目具体名称”
汇总表:“姓名+汇总表+2024社院统战+项目具体名称”
附件: